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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县图书馆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冉光珍、麻清馨、高祖顺、龙秀福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冉茂陆、县人民法院院长田孟华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松桃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松桃苗族自治县苗王城景区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对该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表决。会议还依次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促进就业工作情况、项目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该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表决。
会议指出,要坚持法治引领,夯实民族自治与景区保护的法治根基。要聚焦民生关切,推动医疗健康与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实生态环保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要服务发展大局,强化项目建设与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今年是换届之年。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严守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直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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