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送平台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公告公示

您当前位置:松桃网 >> 公告公示 >> 浏览文章
    公 告
    作者:佚名  时间:2026-05-13 18:11:40  来源:本站原创  关注人数:

    王  欢:

    本委审理你与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因未签劳动合同差额工资等争议一案:即:松劳人仲字【2026】第057号,因与你无法联系,鉴于申请人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综上,本委决定如下:本案按申请人王欢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案件终结。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0856-2832593

    0856-2325819

     

     

    松桃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O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服务条款  |  网站导航  |  联系方式  |  投稿须知
 
主办: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松桃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中文域名:松桃苗族自治县融 媒体中心.公益
Copyri 2011- www.songtaowang.cn All Rirghts Reserved 松桃网 版权所有
松桃互联网违法和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56-2353280 举报邮箱:stwxb168@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52120190051 黔ICP备20007313号-1   技术支持 :易舟软件  

公 网安备 520628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