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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桃苗族自治县森林草原禁火令
    作者:佚名  时间:2025/10/17 11:37:14  来源:本站原创  关注人数:

    为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及《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发布本禁火令。

    一、禁火时段

    从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为全县森林草原禁火期。

    二、禁火区域

    (一)梵净山区域(含核心区、缓冲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豹子岭-寨英风景名胜区、国有永红林场、国有天马寺林场、国有阳雀林场等重点区域为常年禁火区,全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除常年禁火区外,全县行政区的所有森林、草原及距林缘100米范围内的非林地区域为森林草原防火区。

    三、禁火内容

    在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草原;

    (二)严禁焚烧秸秆、杂草杂物、烧灰积肥及其它农事用火行为;

    (三)严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

    (四)严禁吸烟、点火照明、取暖、野炊和举办篝火等活动;

    (五)严禁烧蜂窝、烧炭、烧山狩猎、烧火驱兽、私设电网狩猎等行为;

    (六)严禁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行为。

    四、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主动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风险,严格落实“三烧三不烧”,加强生产性用火管理实施计划烧除,深入开展“林电共安”攻坚战专项行动,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

    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属地火源管控责任。林业、应急、公安、民政、农业农村、文旅、生态环境和气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护林员按照责任区域落实巡护责任;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六、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警举报电话:0856-2342277、0856-2837678

    此令。

     松桃苗族自治县总林长:陈 琪

          吴廷友 

      2025年10月1日

     

    松桃苗族自治县森林草原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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