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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应以规为守,识规自省,对规强警,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戴牢思想“紧箍咒”,从源头上防范风险。要落实好《规定》,必须从源头上下功夫,提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思想觉悟。对此,可以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给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上好思想课,防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发生思想偏差,把廉政风险扼杀在摇篮。
耕好管理“责任田”,从机制上出招发力。对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必须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从严处理。若发现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禁业规定经商办企业和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形式虚假退出,以及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谋取私利等行为,坚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摸实情况“数据单”,从精准管控上出效。领导干部必须定期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有关部门需对填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经商办企业情况必须严肃处理,责令领导干部作出说明,由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经商办企业,或者由领导干部本人退出现职、接受职务调整,并视情况给予领导干部相应处理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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