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头镇、盘石镇、九江街道:
为切实做好东西部协作助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铜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铜乡振发〔2021〕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第四批东西部协作用于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12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资金
此次下达计划内资金共计120万元,其中平头镇70万元、盘石镇10万元、九江街道40万元。
二、有关要求
一、认真编报项目。严格按照《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把资金投向关,迅速将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认真编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按程序审批后报县级备案。
二、加强资金监管。要把资金使用与巩固脱贫成效相挂钩、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强化项目带贫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杜绝用于与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不得出现随意挤占、挪用、截留、闲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监督管理到项目。
三、规范使用流程。县乡村振兴局要会同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要按照立项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时报送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同时将相关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信息录入“乡村振兴云”系统,确保11月底前项目实施和报账完毕。
四、注重资料收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铜扶办发〔2019〕23)文件要求,及时收集完善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公告公示、实施管理、验收报账等相关资料,实行“一个项目一套档案”,做到层次清晰、科学有序,并及时编制目录装订归档保存。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