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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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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起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问题的通报
    作者: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  时间:2021/4/21 10:27:22  来源:本站原创  关注人数:

      现将2起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问题通报如下。

      1.关于李文华、邓曦、向万成、杨奎履职不力问题。2021年4月16日,我县收到铜仁市迎接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转来群众举报乌罗镇丰勇村存在毁林毁耕地违规开办采石场的问题线索。经相关部门核实,反映采石场开办不符合程序手续、毁林采石等问题属实。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动态监测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毁林违规采石行为;乌罗镇人民政府在开展环保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中,对排查工作没有动态管理,造成漏排。县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文华,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曦,乌罗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向万成负有领导责任;乌罗镇安监站负责人杨奎负有直接责任。经研究,决定对李文华、邓曦、向万成予以通报批评,对杨奎予以诫勉。

      2.孟溪镇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不力问题。2021年3月,孟溪镇对辖区生猪代养点进行环境问题大排查时,虽然发现寨阳村养猪场大量粪便、尿液未经彻底处理而就近排放在田土中等问题并报送相关部门,但未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导致该养殖场存在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整改,被群众举报至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孟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吴旺德作为分管领导,在排查发现问题后,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不清楚,导致整改工作滞后,应负领导责任;孟溪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吴从均,在本部门发现问题后,督促整改不及时,应负直接责任。经研究,决定对吴旺德、吴从均予以谈话提醒。

      以上2起履职不力问题,说明少数单位、干部对县委、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不够重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确保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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