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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开遴选2021年就业创业培训机构方案公告
    作者: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民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1/4/8 11:38:08  来源:本站原创  关注人数: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4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松桃苗族自治县2021年(补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公开遴选方案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扶优扶强”的原则,公开遴选县内外一批社会信誉度高、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高的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农业合作社、扶贫车间承担我县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二、遴选计划

        根据我县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及工作实际,拟通过竞争性遴选方式增加6家县内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2020年在我县已遴选上的培训机构无须参加本次遴选,可继续在我县开展2021年培训工作。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安置学员就业能力的县内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二)熟悉省、市、县有关农民全员培训及“五类人群”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政策文件。

        (三)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设施设备、稳定的师资等。市级统筹培训的除外(如挖掘机培训)。

        (四)培训质量过硬,保证每期(班)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过程规范,保证培训过程中培训工种和培训内容实用、参培人员身份准确、课时达到规定标准、上课纪律严明等。

        (五)有稳定的就业创业渠道和较强的引导劳动力就业创业的职业推荐能力,帮助学员实现就业创业。确保所承接的每一期培训班初次就业率不低于30%,整体就业率不低于60% 。

        (六)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省、市、县职业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七)培训机构历年来在培训过程中出现劳资纠纷或违规培训及涉嫌违规培训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八)有专门的报账工作人员,当期培训班结束后7个工作日之内必须规范报送培训和报账资料。

        四、遴选程序

        本次培训机构遴选由县农民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21年4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手续;

        3、报名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就业局培训股;

        4、报名联系人:梁岳伟,联系电话:0856---2832028;

        5、报名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①《松桃苗族自治县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附件);②办学许可证或批复文件、法人证书或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设施设备清单;④专兼职教师名册及资质证明;⑤近年来培训开展情况证明资料;⑥相对稳定的转移就业渠道证明材料;⑦在松桃县境内具有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资料,办公场所为租赁的要提供3年以上租赁协议、办公场所为自有的要提供房产证明。⑧企业、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参照提供相关资料。

        (二)资格初审。2021年4月14日至15日,松桃苗族自治县遴选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培训股办公室)按照参选条件现场审核参选培训机构提交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单位基本情况。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对资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完善,退回的要于2021年4月14日至16日内提交完善申请资料,超期的不予受理。

        (三)评审专业委员会现场评审。2021年4月19日前,县农村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抽人组成评审专业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定。评审专业委员会采取查阅资料,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初审通过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根据得分高低依次按不超出6家的标准确定进入实地考察评估培训机构名单。

        (四)实地考察评估。评审专业委员会在现场评定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评估小组对进入实地评估程序的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对申报材料与实地考察评估结果不符的培训机构取消其入选资格。

        (五)确定入选名单、公示。2021年4月20日前,由评审专业委员会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优化资源的原则。根据现场评定,实地考察评估及兼顾松桃苗族自治县就业培训工作需求实际,确定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将结果在松桃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签订协议。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最终入选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县农村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遴选的职业培训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本机构参与遴选的培训工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二)参加遴选的职业培训机构要保证其遴选资料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行优胜劣汰进退管理。

        (三)参加遴选培训机构应自觉遵守反腐倡廉有关规定,凡在报名期间、评审期间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四)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公示期为7天。

        监督电话:0856-2833119

        咨询电话:0856-2832028
     
        附件:松桃苗族自治县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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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下载文件:遴选申请表.docx

     
    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民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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