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多举措贯彻落实《松桃苗族自治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 时间:2021年01月13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
为进一步落实《松桃苗族自治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当前烟花爆竹换证工作,县应急管理局采取多种举措,确保《条例》落地落实。
摸清底数,做好源头治理。自《条例》实施以来,为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该局对城区禁放区域进行全面摸排,从销售源头实施管控,对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销售实行临时许可,除《条例》规定可以燃放的时段内,一律禁止销售,对尚未及时出售的烟花爆竹产品由批发公司统一回收。
强化宣传,正确引导民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规范销售及燃放环节,做好民意引导,正确看待《条例》的实施。
强化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巡查检查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有关事项,确保合法安全文明燃放。
| (作者:县应急管理局 编辑:stwsl)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