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7日,松桃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县城召开,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任命:
龙方恩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黄波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刘成进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喻虹钧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吴欣刚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甘龙法庭庭长,
李春雨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孟溪法庭庭长,
谌尧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普觉法庭庭长;
李春波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盘信法庭庭长;
龙通达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长兴法庭庭长。
免去:
龙方恩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兴法庭庭长职务;
黄波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甘龙法庭庭长职务;
刘成进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世昌法庭庭长职务;
喻虹钧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吴欣刚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坪法庭庭长职务;
李春雨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普觉法庭庭长职务;
田应召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乌罗法庭庭长职务;
田儒吉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孟溪法庭庭长职务;
刘伟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舒山恋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龙炳书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邓朝峰的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长兴法庭庭长职务。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