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城市管理,营造环境优美、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形象,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曝光内容
1.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杂物。
2.乱涂、乱画、乱刻。
3.遛狗不牵绳,宠物扰人或任由宠物随处大小便。
4.车辆乱停乱放、向车外乱扔杂物。
5.行人不走斑马线而横穿马路、踩踏隔离花园带或攀爬护栏。
6.损坏市政公共设施和攀折踩踏绿化花草树木。
7.其他认定的不文明行为。
二、曝光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曝光平台
松桃网设立曝光专栏,同时在微松桃公众号等进行曝光。曝光材料投递县文明办,邮箱:xwmb3801@163.com,电话:0856-2837627。
四、有关要求
1.来稿照片、视频内容客观真实、主题鲜明、不得使用电脑合成作品及网络作品。
2.来稿照片、视频请附描述说明。每个曝光图片、视频下配上说明性文字,详细真实地披露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产生的影响,增强曝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使用手机拍摄时尽量使用横屏拍摄。
4.投稿作品请注明“不文明行为随手拍"字样,并写明标题、作者、单位及联系电话。
5.曝光是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自觉纠正陈规陋习的一种手段,曝光应尽量体现善意提醒,曝光行为要客观、适度,且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内容经审定后曝光,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松桃苗族自治县文明卫生城市创建中心
2025年3月6日
|
|||||||||||||||||
|
|||||||||||||||||